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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开发区“名师工作室”学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佚名   编辑:叶茂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19



东湖开发区“名师工作室”学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根据《关于设立东湖开发区“名师工作室”的通知》(武新管教字[2008]22号)文件精神,现将“名师工作室”学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名师工作室”设立学段学科

小学:语文、数学

初中:英语

高中:语文

二、“名师工作室”学员申报时间:

20081112日至20081126

三、申报“名师工作室”学员基本条件

学员对象从优秀青年教师或骨干教师(含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中选拔产生。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有较强的进取心和献身教育事业的热情;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扎实的业务功底、突出的教育教学业绩、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较好的发展潜质。

2、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中学教师应同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二级以上职称和相关学段教师资格;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同时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一级以上职称和相关学段教师资格。

3、近五年来受到过区级及以上级别的表彰;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

4、独立承担一门课程教学。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量饱满;开设过具有较高水平的区级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得到广泛好评。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5、掌握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具有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能力,能熟练应用本学科常用的教学软件。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1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推荐办法

各单位应认真宣传、发动,开展好“名师工作室”学员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推荐的办法,具体做法如下:

1、本人申请,填写《东湖开发区“名师工作室”学员推荐表》(见附件1),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把推荐学员所需要的相关材料(附件1、附件2表格及相关证件、证书、资料等原件、复印件)于20081126日集中上报到“名师工作室”办公室(管委会五楼512,联系电话:67880466)。附件1和附件2电子表 格发送至62091288@163.com

3、“名师工作室”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东湖开发区名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民主推荐,确定人选。

5、东湖开发区教育局党委研究批准人选名单,并对外公示。

九、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员推荐工作,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推荐工作。

2、各有关单位要积极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踊跃申报。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东湖开发区“名师工作室”学员推荐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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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申报2008年“名师工作室”学员情况登记统计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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