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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来我校开展法治宣讲

作者: 喻张晶   编辑:喻张晶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11-06



11月4日下午和11月5日下午,我校邀请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李凤检察官为我校五六年级学生分别做了两场题为“我们的学校不容欺凌”的法治宣讲。

李检察官首先用两组数据让我们了解到现在的校园欺凌现象非常普遍,那究竟什么是校园欺凌呢?通过讨论,李检察官告诉大家,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等方式实施欺辱并造成伤害的行为都属于校园欺凌。其中,打架、索财、毁物等属于行为欺凌;取绰号、谩骂、恐吓等属于言语欺凌,孤立、排挤和歧视等属于心里欺凌,还有通过群、空间、朋友圈等传播有损他人形象的信息属于网络欺凌。这样看来,校园欺凌离我们并不遥远,它们真实的存在于我们最熟悉的校园里,而且时有发生。那么蓄意欺凌他人的学生将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呢?李检察官以案释法,她借助一个真实的校园欺凌案引导学生思考:欺凌者和协助施行欺凌者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同学们积极参与讨论,大胆发表看法,现场气氛非常活跃,这个案例也让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校园欺凌行为最终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接着,李检察官通过情景体验、一封遗书和宜家的植物实验让学生进一步感受到欺凌对他人造成的伤害,并以青春的名义倡导全体同学不做校园施暴者,不做沉默受害者,不做冷漠围观者。

这次普法教育对高年级学生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既能让学生正确认识何为校园欺凌,从而规范自己的言行,又能帮助受过欺凌的学生用正确的方式面对欺凌。真心希望全体同学为守护校园的安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撰稿:喻张晶 审稿:胡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