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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附小师德标兵评比方案

作者: 德育   编辑:叶茂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0-10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促进附小师德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在学校营造严谨求实,甘于奉献,爱岗敬业的教风,特制定附小师德标兵评比方案。

二、评比对象

在附小工作的全体教师。工作年满两年。

三、评比条件

1.政治坚定,忠诚教育。政治立场坚定、方向明确,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教师职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有强烈的职业使命感。适时对学生进行国情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2.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以身作则,乐于助人,尊重学生,作风正派。

  3.严谨教学,勤于钻研。积极进行课程与教学探讨,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活动。关心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并在教育活动中注重德育渗透,教育教学质量高。

4.同事认可,学生喜爱。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履行岗位职责,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热爱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学生、家长、同事满意度高。

5.团结协作,有团队精神。在平时的工作中能顾全大局,有较强的团队精神,与本组及其他学科教师团结协作、互帮互助地开展工作。

6. 事迹鲜活,经验典型。在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自觉履行附小主人翁角色,踏实勤奋工作,事例真切感人,育人经验典型,在学校中产生一定的影响,赢得同事的广泛尊重。

7尊重家长,家校和谐。经常与家长联系,主动反映学生在校表现。在与家长交流时,语气平和,尊重家长,与家长关系融洽。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老师,不得参加评选:

  1.严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或辱骂学生,对学生心理造成伤害者。

  2.私自乱收费、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者。

  3.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违背教师道德形象者。

4.参与赌博、邪教、封建迷信等活动,对学校声誉造成损害者。

5.言行举止不雅,影响同事之间团结者。

  6.违反社会公德,言行不雅,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学校社会形象者。

四、评选程序

1对照评比条件,在全校教师中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

2、全校评选,考核小组组织教师、学生评议,公示评比结果。

3、根据票数及综合评议结果,公布“师德标兵提名奖”及“师德标兵”教师名单。

五、宣传表彰

1、召开全校大会,表彰师德标兵,颁发奖杯和证书。

2、在学校宣传栏,学校校园网上宣传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

3给予师德标兵提名奖”教师一次性奖励金500(1--7);给予“师德标兵”教师(13)一次性奖励金1500元。

华中科技大学附小

200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