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增效管理奖、教学能手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武教基[2008]45号
各区教育局,局有关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武教基[2007]55号)要求,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评选武汉市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增效管理奖、教学能手奖并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减负增效管理奖(20所及提名奖)
1.严格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树立义务教育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依法推进素质教育;牢固树立正确教育政绩观、全面教育质量观;坚持教育公平,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四个狠抓、四个促进”。即:狠抓基础建设,促进内涵发展;狠抓改革创新,促进公平均衡;狠抓高效课堂,促进质量提高;狠抓学校管理,促进规范办学。
3.坚持依法治教,依规办学,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提出的“两严格、两减少、一严禁”减负增效工作要求。即: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规范中小学作息时间管理;严格控制学生书面作业量,规范中小学生作业管理;减少学生考试次数,规范中小学生考试管理;减少学生竞赛项目,规范中小学生竞赛管理;严禁违规办班、补课、规范中小学生分班、补课管理。
4.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注重教育教学过程与常规管理,积极推进班主任队伍和学科备课组建设工程,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积极开展教师校本培训和校本研究。初中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达到标准化学校软件建设有关要求,小学教育教学管理达到小学素质教育评估有关要求。
5.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制度建设,确保各项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严格加强学校管理,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在作息时间、作业、考试、竞赛、分班、补课等方面无违规行为,在同级同类学校中表率作用明显。积极争取家长理解和支持,注重引导家庭教育,在社会各界有影响。
(二)减负增效教学能手奖(“十佳”教学能手10名及提名奖、“百优”教学能手100名)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切实承担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
2.坚持教育公平和以人为本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面向全体的学生观、持续发展的评价观,关注学生差异,尊重学生个性,为学生创设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平台,促进每一个学生发展。
3.坚持树立先进教育理念和现代教学思想,注重培养学生学习兴趣,重视学习方法指导,有效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认真开展教育科研和课堂教学研究,积极探索实践“轻负担、高效率”的教学方法,努力形成自己的风格;教学过程注重“三维目标”(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落实,优化课堂结构,课堂教学效率高,深受学生欢迎。
4.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特别是在严格规范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方面,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在作息时间、作业布置、考试、竞赛、不从事有偿服务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无违规行为。减负增效成效明显,教育效果好,教学质量优,在学生、家长、社会有良好的口碑,对其他教师起到表率作用。
三.表彰奖励方式
(一)对获得武汉市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增效管理奖、教学能手奖的学校和教师,市教育局将发文予以通报表彰;并对获奖学校颁发奖牌、奖金,对获奖教师颁发奖证、奖金。
(二)对获得区级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增效管理奖、教学能手奖的学校和教师,各区教育局也要予以相应的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教育局、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评选武汉市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增效管理奖、教学能手奖的重要意义。各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工作部门具体负责评选、推荐、申报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按教学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区教育局评选、推荐、申报。
(二)严格标准,认真评选推荐
各区、校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教师,突出减负增效工作实绩,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通过评选推荐先进工作,对本区、校义务教育减负增效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和督促,推动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深入开展。减负增效管理奖、教学能手奖的评选,严格分层把握标准,按奖级层次优选。各区教育局也要相应认真评选表彰区级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增效管理奖、教学能手奖。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推荐程序
武汉市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增效管理奖、教学能手奖严格按以下程序评选:
1.2008年10月底以前,学校、教师对照评选标准,认真开展自评;
2.区教育局、学校在学校、教师自评的基础上,组织民主推荐候选名单;
3.区教育局对候选名单进行考察、初审,初审名单在区内公示3天;
4.经公示无异议后,区教育局按照名额分配向市教育局推荐申报,申报表(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稿)于11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李奇兵,联系电话:65608452,E-mail:vip7337@yahoo.com.cn);
5.市教育局对各区推荐、申报的候选名单进行评审后,在有关媒体上公示3天;
6.经公示无异议后,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后,予以表彰奖励。
武汉市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增效十佳教学能手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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