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校工[2005]3号
关于征集华中科技大学首届五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教代会各代表团:
学校拟于2005年4月上旬召开一届五次教代会.现将征集提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代会代表应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要站在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高度,提出的问题应在学校职责范围之内,建议和措施切实可行。
二,涉及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大政方针,全局性工作的重要问题,以及关系到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问题,经提案工作委员会研究,报学校领导审批后可立案。 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作为意见和建议转有关部门办理。
三、提案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一事一案。
2、提案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1) 提案案名,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情况分析, 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3、在统一印制的提案表上逐项书写或打印(内容较多可另附页),字迹工整。
4、提案人亲自签名,并有两人以上附议;提案人和附议人均为教代会正式代表。
5、提案表一式二份(可复印)。 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首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工作继续评选表彰“优秀提案”和“承办提案先进单位(个人)”,评选条件见附件。
五、本次提案征集时间截止首届五次教代会闭幕之日,请各代表团此前将提案交教代会秘书处(校工会办公室)。
华中科技大学教代会执委会
200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