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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区教研室《关于参加湖北省2010年中小学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教育信息中心   编辑:叶茂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06-30



各中小学、幼儿园:
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的每年一度的全省中小学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充分展示了我省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的研究成果,这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受到了学校和教师的普遍欢迎。为提高我区中小学教师的科研能力和专业素养,经研究,决定参加湖北省2010年中小学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请各中小学落实专人认真组织,积极引导和推荐优秀教育科研论文参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职的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教育科研机构研究人员等。
二、选题及要求
1、有关教育理论、教育政策、教育管理、课程教材与教法、学科教学与评价、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教育技术运用、幼儿教育以及中职教育等方面的论文、调研报告、案例等均可参评。
2、每篇文章控制在 5000 字以内,并提交一份打印稿(正文小四号宋体)。论文标题下面请写清作者单位、姓名、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电子稿可通过邮箱发送至liwenhua1998@126.com。
3、同一所学校提交的论文至多不超过10篇,每位教师限报1篇。论文已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如发表、交流、获奖等情况)请注明。已参加过由省教科所组织评选的教育科研论文不得再次参评。
4、参评论文及案例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参评资格,并在全省内通报批评。
三、论文评选
1、论文评选工作由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统一组织,并由省、市(州)教育科研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评定一、二、三等奖。
2、获奖结果将于11月份下发至各组织单位,并向获奖作者颁发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荣誉证书。
3、所有获奖文章将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收录进《2010年湖北省教育科研成果集萃》中。
四、论文报送
1、省教科所每篇论文收取评审费80元,主要用于评审、证书及授奖等。
2、请各校送评时编制好参评论文目录(含作者姓名、论文题目、作者单位等),并于2010年9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教研室李文华老师。
东湖开发区教研室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