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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才有教育

作者: 沈澜   编辑:叶茂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1-19



细细拜读《河南教育》王君老师和李迪老师关于“情”与“法”的争论文章,我感触颇深。我认为,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应该“以人为本”,“以情为先”,让学生在爱的滋养下茁壮成长。
一、从教育的对象来看,中小学生是心智尚未成熟、思想品质尚待健全的“人”。因而教师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时应该饱含真情,给予学生以特别的“人文关怀”,而不能动辄就“今日说法”。
学生是正在成长中的“人”,不可避免地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我们不仅要看到学生所犯的错误,更要深入剖析学生犯错误的根源。他们所犯的错误,大多数情况是“无意为之”,甚至有些还是“可爱的错误”。教师要学会用童心来理解童心,用爱心去唤醒爱心,宽容他们所犯的一般性错误,并根据所犯错误的类型,适时开展教育活动。纵观魏书生的“民主教育”、李镇西的“爱心教育”和周弘的“赏识教育”,他们都是把“情”放在首位。魏书生老师与学生们一起制定的“班规”特别细致,不过他的这些“班规”都是含情脉脉的。例如学生违纪时不是写检查,而是写“说明书”。这不仅是名称的变化,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在自我剖析中思考自己的不当行为,在“新我”与“自我”的不断斗争中,获得成长的体验。
作为教师,不能单纯地只追求学生的成绩,只关注自己的名利,时刻把“法”当作达摩克利斯之剑悬挂在学生的头顶。虽然这种措施在短期内可能会取得一定的“教育”效果。但久而久之,学生就容易产生抵触情绪,造成师生关系的僵化。
二、从教育的功能来看,素质教育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因而教师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时,应该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不能一味地拿“法”的共性去束缚人的“个性”。
苏霍姆林斯基曾说:“我们的工作对象是正在形成中的个性的最细腻的精神生活领域,即智慧、感情、意志、信念、自我意识。这些领域也只能用同样的东西即智慧、感情、意志、信念、自我意识去施加影响。”从这句话可以看出,教师只有用“情”的阳光去普照每一位具有独立人格的学生,并根据不同学生的个性特点,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与他们进行真诚平等的对话,才能达到入微入情的境界。对于那些因“个性”突出而在班集体中屡屡碰壁的学生,教师更须用“情”,耐心细致地去抚慰他们“容易受伤”的心灵。学生在教师有温度的关爱下,才能够逐步形成健全的人格。
王君老师在对上课玩游戏、听音乐的四名学生进行处理时,能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策略,最终达到预期的目的。李镇西老师班上有一位上课总坐不住的学生,经常在课堂上捣乱。有一次甚至在课堂上居然偷偷在抽屉里“研制”炸药,差点儿造成恶性事故。李老师并没有用“法”去惩罚这位学生,反而根据他喜爱钻研的特别,让化学老师尽心地去帮助他。结果这名学生不但在课堂上“老实”多了,而且居然迷上了化学。
教育是最富有“个性化”的培养人的过程。两位老师在教育学生时,都能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爱护学生稚嫩的心灵,用自己的人格魅力感化学生,最终让学生重新走上正确的轨道。
三、从教育过程来看,学生正确思想的形成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因而教师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要用潜移默化的“情”去熏陶学生,不要幻想依靠“法”的威严求得教育的一蹴而就。
李迪老师的文章提到,科尔伯格道德发展论把人的道德分为三个水平、六个阶段。我们对这一过程进行分析就可以知道,一个人(当然包括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的形成是调整——反思——再调整的过程。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就是学生成长路途中的指路人和引领员,在孩子们迷途的时候给他们指一条道路,在孩子们困顿的时候扶他们一把。只有反复打磨,学生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会逐步形成。
李迪老师在教育学生上课不要睡觉时,采取了“连坐”的惩罚措施。有一名同学在课堂上睡觉,全班同学都将被罚跑步。但是在这样严厉的“法”面前,反倒出现了个别学生故意课堂睡觉而让老师惩罚全班学生的反常行为。最后还是在李迪老师自罚十圈这样“情”的行为的感召下,唤回了学生的良知,获得了教育的成功。
大爱无痕、至爱无价,离开了情感,一切教育都将无从谈起。让我们把“情”的阳光一视同仁地照进每一个学生的心扉,让孩子们在爱的海洋中找寻到成功的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