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我校学生培养目标,培养学生文明的习惯、儒雅的气质,营造优雅的校园环境,本学期继续在全校开展“校园十佳文明之星”的评选,请各班对照评选条件,组织学生认真学习,通过评选加强学生的文明礼仪意识,激发学生争当文明之星的愿望。
一、评选条件
1、微笑待人,能较好地使用礼貌用语,每次见到老师主动问好;
2、能和同学友好相处,懂得谦让,乐于助人;
3、在教室、走廊“轻声慢步靠右行”,举止文明,行为儒雅,成为学生中的表率;
4、爱护校园环境和教室清洁,能经常主动打扫教室、包干区卫生,见到纸屑总能主动捡起;
5、关心集体,有主人翁意识,能经常主动为学校、班级做力所能及的事;
6、曾多次被“校级文明督导员”或“班级文明督导员”表扬,文明行为得到老师和同学一致认可;
7、每月被评为“校级文明之星”,能在“文明有礼”、“轻声慢行”、“爱护环境”等方面长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典型文明事迹的可申报“校园十佳文明之星”。
※凡有被批评1次的“温馨提示”的学生,不得参加“校园十佳文明之星”的评选。
二、评选办法
1、班级推荐
班主任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评选条件,根据学生日常表现,由班级学生提名、投票,每班可推荐1名“校园十佳文明之星”候选人(得票需超过班级人数的50%)。
2、学校评定
根据申报材料并结合走访、调查的结果,由政教处和大队部对推荐候选学生进行最终评定。对其中最优秀的10名学生授予“校园十佳文明之星”称号,其余学生授予“百名文明少年”称号。
三、评选要求
1、每班推荐的候选人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附小第二届‘校园十佳文明之星’申报表”,附典型文明事迹材料(200字左右)及1寸彩照。
2、请将电子稿于5月20日下午放学前通过网络办公平台发给胡青老师(逾期不交视自动弃权),纸质稿交胡青老师。
华中科技大学附小第二届“校园十佳文明之星”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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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意见:
年 月 日 |
大队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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